600字作文

青春爱情励志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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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春和爱情是相伴相生的亘古话题,也是很多文章创作的来源之一。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青春爱情励志美文,希望大家喜欢。

  青春爱情励志美文篇1:当初的遗憾

  你有没有过遗憾呢?一种经过数年后,想起来仍旧萦绕的遗憾。

  当初如果回过头,问个名字和电话,也许今天你我就不会天涯两端各自思念。

  你不再思念我,可我遇到某天、某个季节、某首歌、某种眼神,仍然想到你,然后觉得好遗憾。

  当初如果抓住你,今天是不是一切都不一样了。

  当初怎麽不豁出去告诉你,我真的喜欢你。

  我喜欢你到无法控制自己,甚至想大声告诉全世界的人我喜欢你,但就是不敢告诉你。

  现在你在别人身旁,我也在另一个人身旁,你可曾想起我?可也曾觉得遗憾呢。

  当初为我疯狂的你,现在过得好吗?

  那时跟你说抱歉,说你错爱了,其实我心里也曾觉得遗憾?

  爱情没有先来后到,却有情深缘浅。

  希望你今天过得好, 不用再想起我也没关系。

  那些伤害就让它过去了,连遗憾也请你一并淡忘吧……

  有些遗憾,会让人椎心,夜里刺痛。

  有些遗憾,想起来很美丽,因为得不到所以最珍贵。

  有些遗憾,若干年后会释怀,你会发现那些不属于你的,最终会属于一个比你更适合的人。

  从来没有哪件衣服买不到,就会变成一生的遗憾。

  衣服是这样,人也是……

  没有哪个人爱不到,会成为你一生的遗憾。

  他永远加此迷人,永远让你念念不忘。

  不是深刻到连时间也无法冲淡, 而是你在记忆里调了味, 其实人早走了样。

  你记得的是你想要的他,早就已不是原本的那个人了。

  人的记忆是很不可靠的,爱情也是这样的。

  当时哭着要你别走,你走了,我该怎么办。

  你丢下我一个人,留着的全部都是你的回忆,我要怎么过下去。

  事实证明,还是过得下去,而且过得甚至比以前还好。

  有了新欢,虽然也有恋爱的痛苦,但对方给的,并没有比以前那个人来得少。

  那些爱,经过了我们的生命,留下抹不去的伤痕,也留下了难忘的精彩。

  随着时间,快乐与悲伤逐一淡去,我们是失去了。

  但,还是有令人期待的未来 。

  青春爱情励志美文篇2:大学里的简单爱情

  98年夏天,我跨进了这个海滨城市,跨进了一所让我这辈子也无法从记忆中抹去的大学。

  和阿杰的相遇很自然也很偶然。自然是因为他大我一届,所以到车站接新生很自然,偶然是这么多新生,这么多接站的人,偏偏让他接我回学校了。而且,他居然是我老乡。对我这个第一次离乡背井的女孩来说,这种亲切感,一下子就把阿杰当作自己的亲人一般。开学一个月后的一场高烧,亲人就成了恋人了。孤独,带着病痛的孤独,有时候可以变成一种很强大的力量,把我的矜持和高傲统统击的粉碎。阿杰,客观的说,是一个优秀的男孩子,高高瘦瘦的,戴副眼镜的那种书生,平时话不多,但是很会疼女孩子。在我躺在床上的那几天,他给我买药,买花,买水果什么的;很体贴的嘘寒问暖,虽然不多的几句话,却已让我感动,让我流泪,就这样我习惯了身边有个人爱护我,关心我,心疼我,我想,女人,天生是一种需要呵护的花儿,一只需要爱抚的猫儿吧。

  我没想到,爱情,如果这可以叫做爱情的话,来得这么快。大学生的恋爱,简简单单,每天也就是等着我一块儿吃饭,一块儿自习,一块儿散步,但就这么简单的生活,却让我快乐的不知所措。和阿杰在一起,总是有说不完的话,宿舍里的,家里的,生活上的,学习上的,阿杰的话不多,是一个很好的听众,只要他用眼睛专心致志的看着我,只要他偶尔一个淡淡的微笑,我就觉得好幸福,似乎整个世界一下子都亮了起来。

  圣诞节的那个晚上,他第一次吻了我,其实就象到了夏天自然会有雷雨一样,一切发生得很自然。现在回忆起来,只是记得当时心跳的厉害,脸红了老半天。说起来也挺可笑,那居然是我的初吻。有必要补充一下,我父母都是老师,老爸在一大学教哲学,老妈是一中学的音乐老师,他们就算不用说一句话,这近20的耳闻目染的熏陶,也足以让我变成一个典型的传统的东方女孩,认为上学时谈恋爱就是不道德,是坏孩子才做的事情,早恋似乎跟堕落有着必然联系似的。有时候这种潜移默化的东西,根本让你无法抗拒,从小这种家庭环境,让我象一列火车,沿着既定的轨道开往既定的终点站。所以,在上大学前,我就像一棵盆栽的玉兰花,尽管长得很好,开得很美,但是缺乏一种内在的生机和活力。走进大学,慢慢想我打开了一扇自由的窗户,一个爱的空间。

  就像阵雨一样,来得快的东西,往往去的也快。其实也不是件大不了的事,但是我却因为它,无法接受阿杰继续留在我的世界里。那是一次做公车的时候,一个小偷的手在我们眼皮底下伸进了一只别人的裤兜,我看了一眼阿杰,他的眼神示意我不要多管闲事。但是,我还是喊了,手缩回去了,没有人吭声。我当时没有说什么,直到3天后,晚上睡觉前,我给阿杰打了一个电话,就说了四个字,阿杰,分手吧,没有等他有任何反应,我就挂了电话,因为,我心疼,那个晚上,就象齐秦的歌,我的眼泪陪我过夜。也许该给阿杰一个交待吧,我写了一份信,当作解释,也给我的初恋画上一个并不圆满的突然句号。我只是告诉他的叔叔是谁(他和持刀歹徒搏斗时候,数十名围观者,无一上前相助,我叔叔至今仍躺在病床上,也许要躺一辈子)。

  我得让自己有事情可做,因为当我一安静下来,回忆就会逼着我看不想看的幻灯片一样,把那些本来以为早已从记忆消失得画面,重新给你清晰的放映出来,每看一次,你觉得似乎已经愈合的伤口就又裂开一次。

  我把精力都放到学习和一些社会工作上,一年下来,我自己都觉得不再是从前的我了。从那时候,我开始相信任何一个普通人都可以迸发出超乎想象的潜力,女人也完全可以做的比男人出色。我是班上唯一一个学双专业的人,因为我们专业本来就难,但是我还是学了商务英语专业。

  大二的那个夏天,暑假没有回家。因为我参加了贫困地区志愿支教。

  考完试,离志愿活动开始还有好几天。我没事就去海边游泳,蓝蓝的海水,宽宽的海面,轻轻的海风,使我可以完全放松自己,我喜欢拼命游,直到自己彻底的精疲力尽,然后就躺到沙滩上,晒晒太阳,这个时候是我最喜欢这个城市的时候。

  上帝说,给你关上一扇门,就会给你打开一扇窗。其实上帝已经给我打开过很多窗了,我总是自己轻轻的把她关上了。每一次我收到纸条,或者礼物,甚至最直接的电话或者当面表白,我总是能保持一种超然的姿态,连我自己都惊讶于自己的成熟,我不想伤害任何一个人,也不想接受任何一个人。

  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是个阴天,天比较冷,风比较大,浪也比平时高多了,我还是跟平时一样做了一下准备运动,就向深水区游了。感觉海水凉了很多,一个接一个的浪头大过来,游得挺费劲,不过我心情却很舒畅,没有了平时拥挤,也没有了平时嘈杂,只有海风和海浪的即兴演奏,第一感觉和大海贴得那么近,似乎已经融合在一起。

  当我在沙滩上躺这的时候,耳边响起一个很有磁性的男声:“你是君吧,今天天冷,风又大,你这么躺着很容易感冒的。”我睁开眼睛,一个有点脸熟的男生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我的身边。“你是……”,“我是物理学院的刚,在那次下乡支教的动员会上我们说过话。你不记得了吗?”

  刚很魁梧,去支教的路上,我的行李自然落在了他的肩上。到了那个希望小学后,生活的艰苦超出了我们的想象,一日三餐一成不变的蒸土豆加水煮萝卜,一个月中就尝到了两次肉味——我们去的第一顿和走的最后一顿。带去准备做干粮的火腿和方便面,在第一天就分给了那里的学生,那咽这口水的眼神是让谁也无法拒绝的。晚上,我们几个人聚在一起的时候,不免发发牢骚,但是没有一个人说,“后悔”两个字。这时候,刚总是讲个笑话什么的,让大家暂时用笑声忘却嘴里的土豆味。

  看上去成天乐呵呵的刚,其实是个心细的人。常常在我不小心陷入回忆的黯然时候,出现在我的旁边,跟我调侃一会儿,当这个似乎不经意的关心第二次的时候,女生的特有的直觉告诉我,刚对我有感觉了。一个月枯燥的支教生活中,刚借给我的几本书成了打发时间最好的消遣。结束的时候,才有人告诉我,这些书根本不是他带去的,是他磨破嘴皮子从校长家里借来给我看的。

  如果现在你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那么你可以问问自己:你对自己现在的生活满意吗?满意的话,你就不用做什么了,好好享受吧;不满意?那就简单了,什么地方不满意,那就是你现在需要做得了。以前我总是用这个方法,来支配自己的时间,似乎屡试不爽,感觉总能让你自己平凡的生活变得充实起来。

  我修了双学位,因此,我的业余时间大部分是在图书馆渡过的。那个暑假后,图书馆的自修室很紧张,去晚了就没有座位了,给我占位成了刚的义务。慢慢的,给我打水,给我拿书包,也似乎成了理所当然的事。刚约了我好几次,我都没答应,除了十一的时候一起去爬了一次山,因为有好几个同学一块儿去了。刚显然仔细的打听过我的故事,圣诞节的时候他送了我一张Bryan Adams的CD,那张圣诞卡写了这么几句话,圣诞快乐,送你这张Bryan的CD也不知道你喜不喜欢,我挺喜欢那首right here waiting。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不要因为曾经失去过,就不敢再去拥有了。天冷了,多穿点衣服,当心着凉了。读到第三遍的时候,我的眼睛已经湿润了。

  不留神之间,已经是大四了。那天,刚告诉我一件事,阿杰三天后去北京,他已经被Berkeley录取了。刚默默地说了一句,你去送送他吧,他是中午12点半的火车。我没有去,也许,阿杰是一把一字口的螺丝刀,而我是十字型的螺丝,勉强的话,只会把我这个螺丝拧死。我很清楚,阿杰和我永远只是平行线了。不知道,本来是不该相识的他们怎么相识的,我没有问,刚也一直没有说,只是告诉我,关于我喜欢的音乐,喜欢的作家,喜欢的菜,等等,等等,都是阿杰跟他说的。也许,有些债只要你欠下了,就永远没法还清了。

  写到这儿,并没有结束,可是却再也不想继续了……

  青春爱情励志美文篇3:也许,会有天使替我爱你

  有这样一个男孩,初中的时候很喜欢打篮球。那时候很单纯,以为要是篮球打的好的话,以后就会有女生主动去追,去写情书给他。

  从此他的初中虽然都没怎么读书。可是也过的很开心,因为他还有篮球。

  因为篮球也带给他很多快乐,虽然心中的幸运女神迟迟还未把第一个女生带到他身边。但是他依旧坚信会有这样一个女孩子,会喜欢看他打篮球,会拥有和他共同的爱好---喜欢篮球!

  就这样度过了童真的初中。转眼间他到了高中。高一加进了篮球队,一直打着篮球。

  直到有一天,幸运女神眷顾了他……

  在一个下午刚刚打完篮球,他的死党带给他一封信,是一个女孩子写的。那时候他也很迷茫。虽然说很希望有人写信给他。但是真正接到信的时候却茫然不知所措。信中的内容是这样写的'我是一个很喜欢篮球的女生,你打过的比赛我都有看过,很希望能看到你打篮球,所以我希望能和你做个好朋友。

  最后他还是回了。第一次心中有种莫明的牵挂,希望那个女孩子早点回信给他,他也感觉到了第一次心中有种怪怪的感觉。当时的他还不知道这是不是叫做喜欢,反正只知道有人也和他有同样的爱好。他就很满足。

  那个女孩子和那个男孩子是同一个学校。都是高二的,后来的发展很平淡,但是却很真实。他把自己开心和不开心的事都告诉了她,和那个女孩子写信聊天很日子过得很开心、很满足。他从来都没去问那个女孩子是谁,具体是哪个人。他怕失去那种感觉,那种红颜知己的感觉……

  中间有三次,那个女孩子叫了他三次下去见面。那个男孩子都没下去,他也怕失去了这种感觉。万一要是那个女孩子不是自己所喜欢的类型怎么办?心中很矛盾就都没下去见面。后来听死党说“那三次那个女孩子哭得很伤心……”后来由于男孩子的解释,女孩也原谅了那个男孩。从此,每天花一天或者半天的时间写信已成为男孩每天必须的作业。为的只有女孩来信的一句话,你最近怎么拉。怎么写的信都那么搞笑,把我都笑死了。只为这句话,那个男孩就甘愿牺牲掉自己的全部脑细胞……

  在女孩生日快来临的时候……男孩就想给女孩一个惊喜。顺便叫她下来见面,通过中间的交往,男孩知道女孩是个不喜欢用钱买的东西,花了无数N细胞,就想给女孩做一个独一无二的灯笼,一盏照亮她心房的灯笼……

  花了好几天,就在灯笼快完成的时候,男孩的死党告诉他说,女孩早就有一个男朋友了,是初中的时候,而且对那个女孩非常好……

  瞬间男孩的心好象有种被撕裂的感觉,不过最后男孩还是把那“最后”的礼物送出去了。只不过没在去叫女孩出来见面而已。女孩来了最后一封信“对不起-我知道自己不是个好女孩……”一个真心喜欢你但不值得你喜欢的-绝笔

  男孩没经历过感情,不知道当时是不是已经喜欢上女孩了。也害怕让女孩为难。因为他知道女孩为了不伤害到我们两个。就两个都放弃。所以,一直到高考结束,男孩都没去找过女孩,只是在后来的通信中。男孩早就知道女孩是具体哪一个人了。

  从那封信来过之后,男孩每天都在一家烧烤店里喝酒。因为男孩知道女孩很喜欢吃烧烤,从那以后,男孩失去和女孩和解的唯一机会……

  高考考完,男孩才知道“最开心的时候第一个想分享的人他最难过的时候第一个想倾诉的人在他的心里只有女孩了”男孩已经知道喜欢上女孩了。可是景色依旧,人已非如今已都没女孩的消息。从此男孩学会了上网。每天一直上,每天一直加女孩的QQ。有几次和女孩通了视频,不过那时候女孩并不知道是男孩,后来女孩就逃避了男孩……

  上了大学,男孩已经失去了打篮球的乐趣。在大学里再没有这样一个人,在看你打篮球、在你打篮球累的时候总会看到一涑眼神,虽然很淡,可是会很温暖。因为在大学里没有这样一个人,会为了你脚受伤而放弃自己最喜欢的吃的零食都给你买来云南药膏,也没有这样一个人,写信告诉你说:小心变成黑小子就没回头率了。因为男孩已经知道在打篮球的时候不经意抬头已经看不到那温暖的眼神,怕自己脚再受伤了,肯定不会有人买药膏……

  每天沉迷在网络里,用酒精来麻醉自己,用烟雾来迷失自己,用网络来欺骗真心,逃避自己,逃避自己对女孩的想念。在网络里也曾经有几个女孩子对男孩很好,男孩也想放掉那段不知道是不是称的上感情的感情。可是,每次总会去伤害到别的女孩子。因为在男孩的内心总会流露出淡淡对女孩的想念。那种想念似乎已经刻在脑子里……怎么洗都洗不掉。

  男孩开始去找寻女孩的电话。终于找到电话了,想对女孩说清楚……可是……却遭到了上百次的拒接电话。发了N条短信只得到一句话<我不喜欢给别人回信息>……

  也许……今生我注定得不到你的爱!

  也许……会有天使替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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