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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泥文明||第三章 中国陶泥时代 第六节 夏商先祖的祭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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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沫若曾经指出:“据余所见,土、且、士实同为牡器之象形,土字古金文作,卜辞作,与且字形近。由音而言,土、且复同在鱼部,而土为古社字,祀于内者为祖,祀于外者为社,祖与社二而一者也(此于下尚有说)。士字卜辞未见,从士之字如吉,于作形,(《后上》19页4片)之外,多作(《后下》9页1片,《林》二卷10页1-4片),

(《前》56页4片)

(同上),

(同上一片)诸形,是士字古亦作

矣。”1

郭氏之说基本上廓清了长期笼罩于土、社、牡、牝、士、女等古文上的迷雾,古代人称祖为男性代表,妣为女性代表,以土代表祖宗,以象形为主要依据。这种规矩起于陶文,我们所引双墩陶文,吴城陶文就是祖字也是土,

字的道理相同,一般的规律是男势示以左,女势示以右。这样,我们可以解释,为什么陶文中经常出现这样的文字。中国与世界各民族一样,在渔猎生产和农业生产的初期,人民生存艰难,狩猎活动时刻面临危险,要与各种猛兽进行博斗,所以英雄人物特别是在狩猎活动前列的男性受到崇拜,后羿就是善射的英雄,这样的英雄可能成为最早的传说人物,并且以男性始祖的形象受到崇拜。由于人口较少,种族繁衍不旺盛,祈子求福活动也会产生女性崇拜,所以先祖先妣都有形象。这种形象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神人雕像或是画像,我们可以从陶画、岩画或是泥雕中看到。另一种形像则是男女生殖器的象形,这种崇拜在世界各民族中都存在,以巨大的男根为标志的崇拜甚至直到今天仍然在一些民族中保持下来。这种生殖崇拜在中国文化中可能消失较早,与这种崇拜相联系的是各种有利于种族繁衍的祭祀活动,如“仲春奔淫”、狂欢节、祈雨等,所以《论语》中记载孔子不观“灌礼”,估计这种“灌礼”就是古代生殖崇拜的一种,这种场面与提倡理性的孔子格格不入,所以他反对参观。

虽然土是先祖祭祀的象形,在上古时代这是十分光明正大的祭礼,但是随着时代前进,人有羞耻之心,这种形象就必须服从社会道德的要求。于是陶文中的

发生了变化,它被平置起来,并起加上一横,成为了土,或是更加上一横,成为王。与土相关,社、牡、牝等字也通用起来,表示祖宗祭祀。

有一个疑问是,等字下为何物?这个问题其实前人解释不清楚,如果从陶文来看就十分清楚了,下边乃是祭祀所用的器物,这是社祭的前身,在祖宗祭祀之前,可能盛行过生殖器崇拜,将生殖图象悬于上,下边是祭器。经过岁月的淘汰,才改变为以祖宗画象为悬挂,这个字是保留了古代生殖祭祀的原型的。

(半山人首陶器,现藏瑞典远东博物馆)

这个半山人首陶器,很可能是新石器时代的祭祀器,人首表示先祖,面部可看出祖社的图形,下边是享用的祭品,装在容器中。不过这种祭器在中国文化中并不多见。

郭沫若在《释祖妣》一文中曾经将卜辞中的土、祖等字用法排列如下:

应当说,郭沫若的解释基本正确,但也有不对之处,主要是男女性的区分,无论是甲文还是金文,都具有象形与会意的特征,最初是以生殖图象表示,以后逐渐进步到以刻符表达。因此,上文中的向左势应表示祖,而非妣,其象形陶文中的

字,这是符号简号的原理所规定,而右势则表示妣,从匕,这也是合理的。

无独有偶,如果我们将良渚文化陶文中的一幅图写于下,我们将会有新的认识。20世纪40年代,西方收藏家佛利茨·比尔芬格(Fritz Bilfinger)在中国杭州购得一件陶壶,现藏美国哈佛大学的Sacklei博物馆,中国着名历史学家李学勤教授、饶宗颐教授都曾观察过这件陶器。这是一件黑陶贯耳壶,高约为13厘米。在壶的圈足壁上,横向刻有一行陶文。饶宗颐教授曾经依据文献记载的奇肱之事,将这些刻符释为9字:

孓孑人土宅厥肱……育2

李学勤先生肯定了饶先生“作了很好的论述”。同时也提出了一些看法,主要是对陶文的字数的看法,曾疑三四字为一字。另外指出这一段陶文近于中原的甲骨文,“孓孑”很象金文“子”字。3

以下是本陶器上的刻符

(哈佛大学藏黑陶刻符)

笔者首先要指出,李学勤先生所指的这段文字背景是十分重要的,这段文字不同于其他早期刻符,近似于甲骨文文和金文。

我们试引一段周金文作为对照,即可看清楚两者的联系所在:

(父乙簋铭:乍父乙簋人)

(贞盘铭:贞乍宝般其万 年子子孙孙永宝用)

笔者认为这两件西周簋铭与陶文的文字形态基本相近,但相对来说,陶文应当更为古朴,年代可能更早。

根据甲文与金文,我们试释哈佛大学所藏陶壶刻符,其意思就不难理解了。

两字可以释为男女二字的代表,读如父母,我们上文已经指出,陶文与甲骨文中表示男性的其势向左,其横为直,是从陶文中的

进化而来。表示女性者其横为弯形,其势向右,是从匕,读妣,这也是比较容易分辨的了。据王国维说:“男子字曰某父,女子字曰某母,盖男子之美称莫过于父,女子之美称莫过于母。”4

两字即就是妣祖,这是郭沫若甲骨文释文中已经指出,后经多位学者肯定的结论。何以次序排列在父母之后?其实父母本意是指男女,这里的妣祖是祭祀的中心,前文只是指男女而言,并非具体的父母,这是古人祭祀先祖的文字,并非现代意义上的家谱,是先公先妣的纪念,所以不拘于固定次序。

最后的

两字,其实就是社与匕,其中的社的意义已经反复说过,就是所谓的社礼,这一点已经明确无误了,困难的是所谓匕,这应当是古代祭祀女性先祖的礼仪,在母系社会中,曾经非常流行与重要,以后逐渐被淡化。

综上所述,可以试释这段陶文如下:

(先)父(先)母妣祖社匕(祭)

这是一段内祭的祭文,被书之于祭器之上,我们可以推断,这件黑陶壶可能是一件祭祀的容器。

注释:

1 《郭沫若全集·考古编1》,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38至39页。

2 饶宗颐:哈佛大学所藏良渚黑陶上的符号试释,浙江学刊,1990年,第6期,第11页。

3 李学勤:良渚文化的多字陶文──吴文化历史背景的一项探索;见潘力行 邹志一主编《吴地文化一万年》,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7页。

4 王国维:女字说,见《观堂集林》(外二种)上,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9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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