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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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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流程

     拟离职员工提前30天(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离职申请,经部门领导审批后,上传离职流程后,并于最后出勤日办理离职清算等手续,具体流程为:

1.拟离职员工提前提出离职申请,部门结合工作交接、职业病体检等情况确定拟离职时间,并在规定时间内至行政事务部(港内办公楼二楼)面谈,由各部门人事专员确认离职申请经领导审批后,在OA上创建离职流程;

2.离职流程经各部门领导、培训专员、健康专员、SHE专员、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等审批后,流转至部门清算;

3.在员工最后出勤日当天,由各部门领导进行部门清算,首先确认填写最后出勤日期及本月出勤天数,其次离职人员将工作证上交各部门人事专员处统一进行销毁,若离职人员有饭卡押金收据,部门主管签字后,离职人员至财务部现金窗口退款;各部门员工需要完成TMS相关培训试题,否则部门清算无法完成。

4.社保及培训协议清算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核算和办理;

5.八项清算,依次全部审批(宿舍退宿清算、个人往来清算、股权清算、资产交接清算、党关系转移清算、系统账号注销);

6.所有清算结束,自2020年06月10日创建的离职流程实行开具线上离职证明,离职流程可在企业微信—流程跟踪—我的督办点开离职流程查看流程图进行跟踪审批,离职流程归档后员工会收到短信通知,务必点开链接根据提示查看并签署姓名,签署成功后同样会收到已完成签署的短信通知,请员工自行保存电子离职证明。

注意事项:

(1)员工在收到签署短信后1天内签署完毕;

(2)所有当月的离职,不得延迟到下个月办理,(月周期为本月26日-次月25日,例如24日为最后一天出勤,即在25日下班前将离职流程办理结束);

(3)离职流程务必在最后出勤日后3个工作日内归档,若未办理结束,系统默认为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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