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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博士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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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突飞猛进、迅速发展的高新技术环境下,电子商务的发展为企业的管理和内部环境建设带来了一缕馨香,同时也对其产生了巨大影响。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关于电子商务博士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电子商务博士论文篇1

  浅谈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策略

  一、电子商务在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中的近况与存在问题

  中小企业在我国的主要表现形式为劳动密集型,这种形式的特点是对信息设备的应用较少、生产附加值比较低,因此,我国有百分之九十左右的中小企业还未将电子商务引进自身经营管理当中,致使在互联网基础上发展的电子商务,仍停留在中小企业经营管理的导入阶段。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发展不太理想,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⑴和实力较强的大型企业相对比,不仅发展脚步缓慢,在不同地区还存在较为明显的地区差异性;

  ⑵中小企业资金实力较为薄弱,在信息技术上的资金投入不足,不仅无法建立完善的电子商务管理体系,还极度匮乏相应的信息管理人员与信息技术人员;

  ⑶现今中小企业在电子商务的发展还处于较为低端的初级阶段,只能进行简单的网上信息发布、信息交流以及信息收集等操作,而正常商品交易的流程还只能在网下完成;

  ⑷很多中小企业在运用电子商务提升自身业绩时,都没有制定比较明确的发展目标以及相应的发展规划,致使电子商务在实际中的运用范围受限,反而影响了业绩的提升。

  二、电子商务在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发展策略

  中小企业与实力雄厚的大企业相比较,在财力、信息技术、人力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差距,缺乏独自创建门户网站的实力,致使自身在电子商务方面的发展的阻碍较强,因此,根据中小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对电子商务发展的近况与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出相应的发展策略,是现今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对电子商务活动开展的保障。

  1.改变观念,让误区消除

  观念是桎梏电子商务理念停滞不前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中小企业为了提高自身业务的发展,必须对电子商务的认识进行强化,对其内涵进行深入的了解,从而真正认识到电子商务的发展对自身企业经营的重要性,进而能够积极主动地去开展电子商务活动,创造机遇并开辟自身的发展环境,而不能坐以待毙,无作为的错失电子商务开展的良机。但是一定要注意不能盲目的改变观念与不切实际的开展电子商务活动,必须以自身的实际需求与条件为前提,对技术市场现状、自身业务需求、投资水平、员工素质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方能制定出科学、合理、符合企业自身发展需要与实际情况的战略规划。

  2.创建电子商务管理系统,完善管理体制

  电子商务的开展并不单是在网上的传统业务交易与计算机化,而是涉及了整个企业运营体系实现信息化经营活动过程的完善与重组,在组织结构、管理方式以及管理制度方面进行创新,加强企业内部的监督管理力度与对企业运营的内部控制,使得企业的管理构成趋于完善,从而创建出符合电子商务发展的企业文化与管理系统。而电子商务管理系统的创建,一定要注意保持电子商务平台前后端的一致性。电子商务平台前端的WEB是与消费者直接接触的交流平台,是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展现企业形象,树立企业品牌的重要外表,而电子商务平台后端的平台,涵盖了整个内部经营管理方面,是电子商务顺利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因此,保持电子商务平台前后的一致性对电子商务活动的开展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有重要作用。

  3.对电子商务发展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促使发展观的树立

  电子商务是依靠网络技术与信息技术在企业经营中创造出的一种应用活动,由于企业长久以来将自身的经营重心放在硬件经营的层面上,致使软件经营一直得不到重视,造成了资源浪费与自身经营受限的情况,因此,中小企业要对电子商务发展有一个深入的认识,促使正确发展观的树立,要从基础做起,重视信息对商业市场的重要作用,积极有目的的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结合多种经营策略,带领企业走出当今的商业困境。

  4.构建完善的企业门户网站,制定符合其发展的网络规划

  电子商务活动的开展需要企业建立自身的企业门户网站。构建完善的企业门户网站,是一项比较复杂、工作量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在前期制定符合企业发展并比较全面的策划方案,才能使企业的门户网站顺利的创建成功。中小企业可以将自身内部的办公信息体系与门户网站进行有机的结合,从而提升电子商务在企业发展中的工作效率,具体操作如下:

  ⑴企业的主题层次是企业运作的整体规划,因此,企业门户网站的构建,其结构要围绕该企业的主题,进行有针对性、有目的性的组织架构,并将其主题内容以分类的形式,理清页面次序,从而使企业门户网站的秩序性充分的体现。同时,考虑客户需求,突出网站主题,以方便客户的使用为前提,将网站的服务性最大限度的优化。

  ⑵企业门户网站是企业CIS系统的重要构成部分,因此,必须将企业自身的文化、品牌、精神、理念等具有代表性的因素在企业门户网站上作出突出的展示,并将他们所具有的内涵不断扩大与延伸,使其深意渗透到每一个建设环节中。同时,将企业自身的产品营销理念在网站上加以展示,能够使企业自身的形象更加的良好与具有亲和力。此外,在门户网站上将自身的未来发展规划做出比较清晰、鲜明的体现,不仅能够突出企业的行业特征,还可以增加企业信誉度,促进企业形象影响力的提升。

  ⑶电子商务活动的顺利开展,不仅需要企业门户网站上企业形象的建立,还需要通过网站完成与电子商务有关的一系列网上工作,如网上贸易、网上招聘、网上调查、网上客户关系管理、网上信息发布等。此外,由于网站建设需要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的投入,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会造成成本投入加剧,影响企业自身发展,因此,各中小企业可采取将网站业务托管的方式,用以减轻自身的成本投入。

  5.加强网站推广,提升企业的网站影响力与服务水平

  电子商务活动的成败完全取决于网络的建设与服务,因此,加强网站推广,提升企业的网站影响力与服务水平,对于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活动的开展非常重要。

  现今网站推广的方式非常多,按传播方式分类大致可分为传统媒体推广、互联网资源推广两种。传统媒体推广方式包括电视、报纸、杂志、名片、广告衫、产品包装、企业宣传品等;互联网资源推广方式是从分利用互联网资源,制作宣传广告发放到各大门户网站上进行推广。

  6.顺应时代发展,与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合作,促进核心业务竞争力的增强

  由于电子商务活动的成功开展需要大量的前期投入,这种情况不仅会使中小企业的正常运作出现阻滞,也会使企业自身的核心业务凝聚力降低,因此,在考虑保证中小企业经营的良好发展时,可以顺应时代发展,与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进行合作,将企业自身的非核心业务外包出去,如网站建设、常规运行、网络调查、网络增值产品推广等,从而使企业专注于自身的核心业务,促进核心业务竞争力的增强。将企业的门户网络建设外包给第三方商务服务平台不仅可也降低企业投资成本,还可以保障电子商务活动不会因人员的问题出现任何的阻碍。此外,由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创建相应的供应管理体系,也能够提升企业工作效率,实现动态化、成本低的企业运营目标。

  7.进行市场调查,明确目标市场定位

  客户是企业赖以生存的依靠,也是企业发展中的主要服务对象,因此,对市场进行调查,了解客户需求,明确目标市场定位,才能使企业为客户带来更好的服务,从而促进客户的购买量提升,获得更大的经营利润。而企业进行的市场调查,能够使企业更了解现今市场的发展规律与发展需要,进而以此为依据对门户网站的建设做相应的更改与添加,使其更加符合市场的发展规律,满足客户的需求,促进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三、结束语

  中小企业研究与完善电子商务发展策略,不仅能够创造高额的经济利润,还能促进自身企业的长远发展,提升企业的竞争实力。

  电子商务博士论文篇2

  浅析电子商务会计发展的制约因素及对策

  根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我国不断出现网上购物、网上经济贸易、网上虚拟商场等新型贸易模式,网上交易规模不断扩大,互联网用户使用率增长迅猛,还将呈现上升趋势,这些资料表明,电子商务得到了空前的发展,电子商务成为了当今世界的主要贸易主流,“网商时代”悄然来临。然而,传统的会计模式已无法适应电子商务环境下的要求,出现各种影响经济事项业务的问题,企业的发展受到了限制,同时也制约着会计的发展。为了适应电子商务市场和企业的发展,需要不断提高电子商务会计的发展,因此,对电子商务会计发展的深入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一、电子商务会计的特点分析

  电子商务会计,是运用计算机信息技术在互联网环境对企业的资金运动进行核算和监督,对各项交易事项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电子商务会计是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的财务会计处理系统,是适应当今企业贸易的需求,电子商务会计的发展与传统会计是有所不同的,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实时化

  会计对企业的已发生的经济交易事项,应及时有效的进行确认计量,否则会影响整个企业的运营,对于现今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交易数量快速庞大,传统会计需要人工进行逐笔登记,或有拖延、忘记、无法及时记录等情况,不能及时反映企业交易事项,通过电子商务会计,可以从企业内部直接获取交易信息,会计记录和交易信息一体化,企业财务会计记录数据直线传递,将会计核算动态化,日常会计登记中,从凭证取得、填制、登记调整到财务报告生成只需在网上进行,只需通过在网上操作,不但方便了会计的记录,而且还实时登记,减少企业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二)多元化

  在传统会计中,会计信息受限于统一的标准模式,无法为各种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有效的信息,影响信息使用者的决策。电子商务会计可通过对会计信息进行多元化设计,产生多元化会计信息,会计信息使用者可通过这些信息对企业的发展状况进行合理判断和分析,为经济决策提供有效的会计信息指导。电子商务会计把财务信息多元化,对会计核算方法提供了基本信息作用。

  (三)商业化

  电子商务会计可以对会计信息进行网络共享,消费者可通过自身的资金能力来对各种会计信息的获取,极大的提高了消费者对交易事项等会计信息的下载浏览量,甚至出现专门收集各个企业会计信息网站,将会计信息商品化,从而谋取经济利益。在电子商务会计中,企业还可以通过在网上获取共享的会计信息,了解合作企业的经营状况、寻找潜在客户,增加企业的营业额,提高企业商业利润。

  (四)低成本化

  电子商务环境下经济的最大特征是边际成本递减原则,成本跟下载使用的用户是呈反比的,用户越多,成本越少。企业可以通过电子商务会计在信息数据采集和相关经济贸易交易过程中,最大化的减少成本的支出和费用的降低,提高企业的利润收入。电子商务会计最终可通过最大程度地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率,促进企业的低成本化、财务状况良好。

  二、制约电子商务会计发展的因素

  (一)法律法规不完善

  电子商务会计作为电子商务环境下的新兴领域,我国对电子商务会还处在摸索和研究的阶段,缺乏对这个领域的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利于电子商务会计的朝健康有效的方向发展。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影响会计工作人员在对企业交易事项的记录披露在网络电子反应迟滞,导致财务信息的不准确,给企业带来经营风险。在电子交易活动中,由于没有对电子商务会计相关内容的法律规定,可能会发生对版权、和侵权等纠纷问题,给企业发展带来诸多问题。

  (二)人才严重缺乏

  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电子商务会计的发展也离不开人类能动的作用。电子商务会计作为一种新兴的商业贸易事项会计记录工具,对这方面知识资深的人才稀少。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电子商务的人才和财务会计理论知识的人并不少,但是同时具备计算机信息技术和财务会计理论知识的人才却是少之又少,所以,对电子商务会计的设计和研究人才寥寥无几,目前仅有的拥有信息技术和财务会计理论知识的复合人才,无法满足电子商务会计发展需求,这极大的限制了我国电子商务会计的发展和创新。

  (三)安全保密措施不完善

  目前,电子商务会计的发展受到由于会计人员操作不当、被电脑黑客篡改数据库的信息及一些病毒入侵等问题的困扰。其中,电脑黑客和病毒的有意攻击,造成财务会计信息安全保密系统遭到严重侵犯,致使企业整个经营系统毁灭性破坏,企业的内部会计信息被泄漏,对企业的发展具有致命性。所以,完善电子商务会计安全密保措施的问题成为现在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加强电子商务会计发展的对策

  (一)加快立法建设

  为了给电子商务会计营造一个健康的发展环境,我国应该立足于企业在电子商务交易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不仅仅要对会计日常财务处理办法的法规改善,还要对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和版权等问题的法律进行规定,建立一个公平、公正有利于电子商务会计发展的氛围。另外,在电子商务会计发展中,应制定对网上商业机密窃取、财务会计系统遭受入侵和违反规定等行为的法律,对这些行为的进行严厉制裁,在电子商务会计环境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惩。

  (二)加强人才培养

  电子商务会计是现代计算机信息技术和企业财务会计知识的有机结合。可见,电子商务会计需要的人才不仅要对现代计算机技术有一定基础,还需要掌握财务会计理论,这说明,电子商务会计人才要具有知识面广的复合性综合人才,所以,我国是否加大对电子商务会计人才培养,对电子商务会计今后的发展具有直接影响因素。为了推动我国电子商务会计的发展,必须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培养出计算机技术和财务会计人才。

  (三)加强安全措施

  电子商务会计是企业商业贸易活动的一个基础环节,所以,电子商务会计已经成为企业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营发展,提高电子商务会计的安全性具有重要作用。首先,为了防止企业会计信息数据的安全传递,要从企业内部加强安全问题,提高财务会计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建立高效的财务会计系统,防范会计信息泄漏;其次,防止企业遭受网络黑客的入侵,保证企业的会计信息的安全保密性,企业要通过建立防火墙等措施使其成为保护屏障,降低危险系数;最后,企业通过权威认证来对进入系统身份的确认,保证电子商务财务会计系统的安全性能。

  四、结束语

  电子商务会计的发展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它的出现是信息技术和传统会计相互冲击下产生的,电子商务会计在发展过程中,存在法律法规不完善、人才资源匮乏、安全保密性措施不完善等诸多问题,制约着电子商务会计的可持续发展,电子商务会计发展环境有待提高。基于此,应该加大对电子商务会计等问题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加大对信息技术和财务会计人员复合人才的培养,强化对电子商务财务会计系统的安全保密性措施,促进电子商务会计的可持续发展,从而提高企业经济的发展。

  电子商务博士论文篇3

  浅析电子商务合同的成立问题

  一、关于电子商务合同的成立要件

  由《合同法》第30条关于承诺的实质性变更的规定可以得出,合同成立的要件有、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当然还有法条中未提到的双方主体和意思表示一致这两个要素。这两个要素在传统合同当中属于必然存在的,因为没有双方主体则双方的合同是无从谈起的,没有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则不可能到达合同的订立阶段。但电子商务合同中则不同,现就这两点分别进行探讨

  (一)关于电子合同的主体

  与传统合同略有不同,合同订立过程的自动化、意思表示传递的电子化使得电子商务合同的主体以及意思表示一致的真实性存在问题。《淘宝规则》的第6条规定的用户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淘宝网各项服务的适用者,这个条款符合《合同法》关于合同主体民事行为能力的要求,但是,在电子交易中,当事人一方如何能得知对方是规则中所规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呢?这很困难。因为在实践中,在注册淘宝用户时,是不需要进行实名登记的,因而无法确认年龄的真实信息。当然,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主体的缔约能力的判断是在判定合同效力问题的时候才考虑的,在此不多探究。

  更重要的问题在于,传统的合同主体大部分都是以身份证的真实信息来签订合同的,这样才可以在合同发生争议的时候能够明确的找到合同当事人。而电子商务合同中可不可能存在用户名与实际合同主体的错位,进而导致合同争议主体无法确定的情况呢?第一种说法就是将用户名只视为现实合同主体的一个代号,网络身份与现实身份分隔开来。而第二种说法则相反,是将现实身份与网络身份在特定部分结合起来,或者可以说将现实主体拉入了虚拟社会之中。对于这两种说法,笔者倾向于第一种。

  (二)关于电子合同中的意思表示一致

  电子意思表示是利用资讯处理系统或电脑而为意思表示的情形,在名称上还未统一,有称完全电子化的意思表示或自动化表示,或者电子意思表示、完全电子化的意思表示。在电子商务合同成立的问题上,合同主体与电子商务合同的意思表示的论题是密不可分的,在谈论到意思表示一致问题上必然会涉及主体资格的讨论,同样,在前述主体的问题上也会考虑意思表示的问题。存在疑问的是,当事人借由资料处理系统自动作成意思表示并传达于相对人的情形下,并无任何人类积极之行为介入,而且亦无任何将所作成之表示据为己有的行为出现。在次情形下,是否仍得归类为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则不无疑问。

  二、关于电子商务合同的成立时间

  电子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其成立与传统合同一样,也是指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达成协议的状态。但因为网络的快捷性以及格式化电子合同的普遍运用,使得电子合同的订立与成立的区别日趋模糊,以至于引发一个思考,在电子商务合同中,区分合同的订立与成立是否还有必要?

  网上的电子商务合同付款方式有先付款后发货和货到付款两种方式,但根据笔者所看的《淘宝规则》,其指只针对付款发货的交易方式作了详细规定。因此,对先付款后发货这一方式进行详细的探讨。

  案例:甲在淘宝上选得一件商品,(A)后拍下该商品,(B)买家甲用网上银行付了款,(C)卖家发货,商品由运输公司运输,几天后,商品到达甲。这个案例展现的是一个最普通的网上购物的过程。那么合同的成立是在哪个阶段发生可以有三种情况,分别论述:

  (一)假设A时合同成立。《淘宝规则》第10条对于淘宝网中的“拍下”一词进行了说明,即买方在淘宝网上点击并确认购买的行为。如果将卖方在网上挂出的上架商品视为要约,这条规定中的“确认购买”是否就是属于承诺?如果属于,则推出“拍下”之时,合同成立。但是《淘宝规则》第二十八条又有对成交的界定,即买方在淘宝网上拍下商品并成功付款到支付宝。此处的“成交”又作何理解?“成交”从字面意思来看,是指买卖双方以相同的价位达成交易的行为,用法律的语言来理解就是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根据前面的论述可知,意思表示一致是合同成立的要件。那么,“成交”这一行为是否就是合同成立的行为?那“拍下”的行为又作何解释?这是《淘宝规则》中没有解释清楚的地方。

  (二)假设B时合同成立,照此假设,“拍下”这一行为应该是一种合同的订立行为,且可以清楚的划分合同的订立与成立两个阶段。付款之前,“拍下”这一行为所应承担的责任是缔约过失责任,《淘宝规则》第36条规定自买家拍下或卖家最后修改交易条件之时起三天内,买家未付款的,交易关闭。这条对买家无利而对卖家有利的规定是可以解释为缔约过失责任的体现。但是规则的第37条买方退款的规定,退款既可能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前,也可能发生在合同成立并且生效之后。如果是合同成立并且生效之后发生申请退款,应该是经过了对合同效力的判断,即判定为无效合同或者效力待定合同而未追认的情况。这种合同效力无效或效力待定的判断是具有一定条件限制,如《合同法》第47条和第48条的规定。然而,在淘宝这类电子商务合同当中,买家从付款开始就一直享有的申请退款权使人不得不联想到合同可能还没有成立,因为此时合同一方还可以改变意思表示,也可以说意思表示还没有达成一致。由此引发出假设C。

  (三)假设C时合同成立,卖家发货已经很明显的做出意思表示并且已经完成了合同的部分义务,而买方早已经付款完成了自己的合同义务。此时,即使没有网上的格式合同条款的签订(如淘宝中订单的生成),合同也依然成立同时生效了。但这种假设的情况下,合同成立的时间太晚,买家付款后等待的期限拉长,这一段时间的资金可得利益则被网络管理者即淘宝占去,淘宝对这一部分资金的管理的正当性也存在问题。

  综合以上三种假设,各种利弊都存在,主要在于如何取舍,笔者认为假设C的时候合同成立是比较合适的,原因有以下几点:1、此时可以理清合同的订立与成立两个阶段,对缔约过失责任有较好体现;2、此时合同成立,可以反推出卖家的商品在网上上架属于一种要约行为,明确部分行为的性质;3、此时合同成立,更接近与《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成立规定的时间点。虽然假设C仍然存在不足,如买方的申请退款权需要进一步规制等等。但是总体来说,电子商务合同成立的时间在买家付款之时显得更恰当一些。

  三、小结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电子商务合同的主体还是应该具体在现实生活中做意思表示的合同主体,不应将网络身份与真实身份紧密联系;对于意思表示一致也应该考察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意思表示,不承认因电子故障而导致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电子合同的成立;电子商务合同的成立时间则应该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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