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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心理行为问题的初步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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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别小学生心理行为问题的基本方法有观察法、行为评定法、社会计量法、自我报告法和会谈法。一些方法可能更适合于某些类型心理行为问题的鉴别。

(一)观察法

观察法是通过有计划地、系统地直接观察学生个体的行为表现,对所观察的行为适时加以记录和解释,以了解学生心理与行为问题的方法。观察可分为参与式和非参与式两种。由于外向性行为问题与偏畸行为习惯,如骂人、偷摸、毁坏公物、咬指甲等,通常有比较明显的客观观察指标,故观察法是对其鉴别的适宜方法。观察法的另一个优点是适于了解个体、行为、环境几方面的互动关系,对于制定有效的矫正计划会有所裨益。当然,这不是说其他类型的心理行为问题就不能使用观察法来鉴定。

观察结果可用各种方式记录,常见的有以下二种。

(1)行为检核表:将要观察的问题行为表现作为项目列于表上,如“经常挑起或参与斗殴”、“故意伤害他人或虐待动物”、“全天逃学,一学期3次以上”、“经常撒谎,并非为了逃避惩罚”、“故意破坏公物”等。当所观察的行为具有上述某些行为表现时,就在对应的项目前打“”。

(2)轶事记录:教师对学生的行为观察后,及时对所观察到的重要实事,以叙述性的文字作出简明的记录。内容包括被观察者的姓名、年级、观察时间、当时环境状况、前序事件、学生行为反应等。应注意的是,观察者对观察事实的解释与建议一定要与观察事实本身分开。

(二)行为评定法

由父母或教师对学生过去一段时间内的有关行为进行评定,以确定某些行为是否存在以及出现的频率、程度,用5级或7级标尺作出评定。行为评定一般是一种回溯式的评估方法。使用这一方法时应注意观察者个人偏见、过度类化倾向、趋中倾向及光环效应所带来的偏差。

(三)社会计量法

社会计量法用来评估学生的人际关系(学生被接受的程度、在团体中的角色地位和团体的互动状况)。其中社会测量法为美国精神医学家莫雷诺(J.L.Moreno)1934年首创,可以用直观图形或数量指标来表示团体中人际间相互吸引与排斥的状况以及其中包含的小团体的构造。同伴提名、配对比较、猜人法、列队法也可以归入这一类别中。提名法是让班级学生列出最具有某种指定特征的几个学生的名字,如“写出3个情绪最消极(或经常打架)的学生的名字”。配对比较是将学生姓名两两配对,要求教师指出每对两个学生中哪一个更具有某种指定的行为或特征(如攻击性)。列队法是请教师或其他对学生熟悉的人,把具有指定的行为或特征的一些学生从表现程度最低到最高排列起来。猜人法要求学生按照所描述的一些人格特质,猜出班级中最符合这些人格特质的人。使用这些方法的目的在于筛选,即初步确定谁是有行为问题的学生,而不是对这些学生作进一步的评估。

(四)会谈法

会谈法是了解学生心理行为问题的最重要的方法。对于评估那些缺少明显客观观察指标的内攻性问题,会谈法的作用更是无法取代。教师通过会谈既可了解学生的心理与行为问题,也可以对学生的认知、情感、意向施加影响,因此会谈可分为评估性的会谈和影响性的会谈。除了与学生会谈外,与父母或教师的会谈对于客观地评估学生的心理行为问题也很有帮助。会谈法的优点是:可以当面澄清问题,以提高评估的准确性;通过会谈中双方的互动和学生的非言语行为可以了解许多重要的附加信息;通过会谈可以获得当事人与周围重要关系人关系的资料,了解当事人的认知风格以及对有关事物的主观体验和态度。这些都有助于建立有效的调适方案。会谈法的不足是:在会谈中,一些学生对于自己的说谎、偷摸等外攻性行为的掩饰态度会增加评估的难度;在与成人的会谈中,遗忘、夸大、欺骗等现象使会谈资料的真实性打折扣。

为了提高评估性会谈的效果,除了要与谈话对象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多采用半结构性的会谈方式、在谈话内容方面既要了解有关事实也要了解当事人对有关事实的看法等事项外,还要学会运用一些专门的技术,如倾听、鼓励、询问、反应、澄清等。

(五)自我报告法

自我报告法是评估内向性问题的常用方法,包括标准化的评估工具与非标准化的技术。前者指各种自陈量表,后者指自传、日记、自我描述性的短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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