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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投稿丨由阅读堆砌的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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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时的读书总是不那么痛快,因时间有限,总是不能放开来读。也正因着这种限制,彼时的阅读现在想来却也有趣。如果可以,希望你也能有这种“偷读”的乐趣。

小编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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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阅读堆砌的高三

文/落唯

不得不很惭愧但是很自豪地承认——我的高三,是由阅读堆砌起来的。高三,可以说是我的阅读量飞速增长的一年。

上一届学长学姐刚刚高考完、即将进入高中的学弟学妹们中考的时候,作为一个“准高三”学生,我趁着中考假期抓紧时间——读书,当然是用来读书。清晰地记得当时读的是村上春树的《1Q84》,一开始还不甚明白书中女主角用来区分两个世界的1Q84与1984有什么意义,但是后来,凭着自己贫乏的日语知识,我突然反应过来——在日语中,“9”与“Q”的读音相同,于是“1984”与“1Q84”,只是写法上的区别,用来区分两个有着细微的、诡异的差别的时空,再合适不过了。那是我第一次体会到语言的魅力,是我第一次知道,外语文本中作者想要传达的一些意思和情感,再精妙的翻译也难以让人体会。而只有自己掌握一门语言,读到原版作品,才能最大限度地体会作者的匠人之心。于是那时候便暗想,大学时一定要选外语专业,学习一个有着自己独特文化的语种,这样就可以读到原汁原味的文学作品了。

如果一个文科生有着这样的“远大志向”,对文学有着这样的兴趣,似乎很容易理解。但是问题是——我是个理科生。文学作品对于我来说,是每天在能量动量、化学方程式的撕打缠斗的间隙,享受片刻欢愉、体会人生乐趣的奢侈品。而高考结束报考学校时,我放弃了去更好的学校学习理工科专业的机会,拎着行李箱跑来古都西安学习日语,算是艰难地完成了我“理转文”的人生大计。

高中时我常常以“学理科的文科生”自诩,之所以选择和理科死磕,不过是因为我当时在学校成绩最好的理科班,加之学校“重理轻文”的现状,使我舍不得离开理科班的“温巢”。但是其实学理科对我来说非常痛苦。高三那年冬天,我读了蕾秋·乔伊斯的《一个人的朝圣》。其实在作品内容之外,更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这本书的标题。常常在埋头刷数学题的深夜,抬头揉揉惺忪的睡眼,看一眼熟睡的舍友,感到寂寞之余感慨一下:“高三是我一个人的朝圣,只能依靠我自己”,然后再投入到刷题备考的状态中。

那时学校每天晚自习从七点到晚上十点,自习课不允许读课外书。有时候实在是做腻了物理化学,想要读文学作品放松一会,却害怕巡查晚自习纪律的老师找班主任告我的状,于是想出了对应办法——我读语文复习资料上面的文学类文本,老师总不能说我读课外书吧?后来就有了我整个班级“借阅”何种语文资料的场景。后来大家也都知道我的想法,有人买了一本语文复习资料就会过来告诉我,表示我的晚自习在一段时间内可以不那么无聊了。不过非常值得一提的是,语文复习资料上面的选文,不管是小说散文,还是诗歌鉴赏,甚至是文言文,质量都非常让我满足。

高三那年的考试尤其多,两周一小考一月一大考几乎是常态。而语文考试之前,是唯一可打着“为语文考试写作文积累素材”的幌子,理直气壮读各类杂志。我几乎每天都要去学校的报刊亭“扫荡”一番,买的杂质从《环球人物》到《文艺风象》、《NBA》几乎无所不包,在我这里的杂志种类多而且“上新及时”。当时班级里有一排收纳个人物品的柜子,我的柜子被我的各种杂质塞得满满当当,甚至还侵占了好朋友的半个柜子。拥有如此庞大“资产”的我,几乎每次语文考试之前都会被全班同学借阅作文类杂志,高三结束时把这么多书从学校带回家也没少费工夫。当然,大量买杂志曾经一度导致了我的“贫穷”。因为当时住校,每周生活费固定,我不好意思对父母说自己买杂志花费那样多的钱,常常是买杂志导致没钱吃饭时就吃泡面。而这样无节制买杂志的状况,终于在我连续吃了一个月的泡面之后有所收敛。

最疯狂的记录莫过于我在高三下学期,不到两个月把一套三部、每一部都厚得像砖头的《魔戒》读了一遍。这种书当然不敢拿到班级里读,都是中午在宿舍午睡前抓紧时间读一会,等到不得不午睡时在恋恋不舍放下书。不得不说托尔金真不愧是大师,《魔戒》、《霍比特人》系列被归类为童话,而那个有着精灵、矮人等物种、托尔金亲自为其创造“精灵语”的中土世界,却仍然让我这个自称“阅书无数”的高中生沉迷其中无法自拔。而读完《魔戒》,我又很“顺理成章”地入了《冰与火之歌》的坑,甚至不满于其中译本而找来了英文原版,发现原版书的词汇、语法没有太多难解之处后还萌生了“我要翻译这部书”的疯狂念头。翻译的计划当然是埋没在了高三成堆的习题、频繁的考试中,渐渐被解析几何、遗传系谱图掩盖,但是对于读外语原版书那种不知天高地厚的信心,就这样保留了下来。

高三后期我的桌子上长期放着一摞书,包括中华书局出版的竖排繁体《晋书》,包括《唐诗三百首》,后来还一时心血来潮又读了一遍《三国演义》。常常是在课间十分钟的时间从书堆里随意抽出一本,随意打开一页,读得如醉如痴。做一个不太雅观的比喻——每次抓紧时间在理科的间隙读文学作品,感觉就像偷情一样,享受之余又有文理科两种思维方式冲击的刺激感。

在对成语使用方法、病句极度敏感的高三,我读了好几本林少华先生翻译的村上春树作品。而林少华先生译文常常引起争议的四字词语的使用,在那时几乎成了我在语文模拟试卷之外辨析成语使用正误的最佳材料。以至于大学之后上译文赏析课,老师把林少华先生翻译的村上春树作品拿来当做翻译范本来讲解,我对每一句——尤其使用了大量四字格的句子,几乎都印象深刻。

高考成绩算是没有辜负我做物理题做到哭的痛苦经历,使我可以有自由选择学校、专业的分数和机会;而现在对日语英语汉语文学作品都算得上熟悉,上文学课不至于迷乱的状态,也是非常对得起高三时把阅读当做动力的时光,也不负报考时毅然选择了这样一所算不得高等但是在语言学习方面确实专业的学校的自己。

而等到高考之后可以敞开了读书时自己都读了什么,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在我由阅读堆砌起来的高三生活中,那些忙中偷闲时体会到的“生命之光”。

我想,在未来的时光中,我会永远感念那些带着离经叛道的意味,却余味悠长的闪闪发光的日子,永远回味那些给了我勇气和动力的文学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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